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0年 第24号
为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规范危险废物(含医疗废物)焚烧处置设施的性能测试行为,现批准《危险废物(含医疗废物)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危险废物(含医疗废物)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(HJ 561-2010)。
该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,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一○年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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